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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小学文化的冯荣兴,做生意却很有一套,靠做兔毛生意起家,早年在湖州南浔一集镇开一家小酒店。几年后,办起了两家工厂,后又经营起房地产。更引人注目的是,冯荣兴人头很熟,人称"冯咯子",在当地有不小的知名度。
据负责调查此案的湖州市纪委有关人员介绍,冯荣兴虽大字不识几个,却颇有经营头脑,2000年初看到经营房地产利润丰厚,就动起了房地产开发的念头,通过"熟人"搞了几块土地,开发了几个楼盘,很快就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房地产开发商。随之而起的是当地群众对他靠送钱铺路、贿赂当地一些官员的反映。
2008年3月,因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冯荣兴被纪检监察机关叫去谈话,由此引发了一场罕见的当地"官场"地震。从那以后,与他交往甚密的湖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毛千宏、湖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翁慧明、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原主任严亚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卫国等9名冯荣兴昔日的熟人,一个个都因收受冯荣兴的贿赂,为其谋取私利提供方便,先后锒铛入狱,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毛千宏,曾在湖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位置上任职长达10年,在局里,他分管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征用拆迁、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由于工作关系,这个手握实权的土管局副局长,很快就成了小老板冯荣兴进攻的目标。通过朋友介绍与毛千宏熟悉后,冯荣兴便想方设法讨好毛千宏,并时不时的施以小恩小惠。在毛千宏的帮助下,冯荣兴顺利通过了群耀针织厂土地收储,并如愿以偿将地块性质由原先的工业用地转为了商业、住宅用地。就这样,光凭两者之间的巨大差价,冯荣兴就一夜之间暴富。
在把这块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住用地的过程中,毛千宏的确帮了冯荣兴不少的忙。比如,为排除其他竞争对手,在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这块地时,他们事先通过中介机构,把这一地块上面的厂房价格评估得很高,其他的开发商若要竞拍这块土地,拆迁成本就会变得很高,最终只能望而却步。但是,针对冯荣兴,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厂房是他自己的,评估再高,他也不用出钱。在毛千宏的帮助下,这块经过如此这般"操作"的地块,在由工业用地转变为商住用地之后,冯荣兴自然成了唯一符合条件的开发商。
如愿以偿的冯荣兴,为了答谢毛千宏关照,先后送给毛千宏人民币4.5万元,美金9000元。经办案人员查实,2003年至2007年期间,毛千宏利用担任湖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曾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29万多元。2008年9月22日,毛千宏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面对法律的制裁,这位曾经让房地产商竞相巴结的"土地爷",忍不住老泪纵横:我十几岁参加工作,20岁入党,临近退位却把握不住自己,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通过对自己犯罪事实的反省,深感自己所犯事情的严重性,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翁慧明,曾任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在一次偶然的朋友聚会中,经同学介绍,翁慧明与在当地已小有名气的房地产商冯荣兴认识。不久,为德泰顺地块的收储,冯荣兴多次来找翁慧明,请他帮忙。碍于情面,翁慧明顺水推舟,在德泰顺地块的收储上,给了冯荣兴不少的关照,使得这块由200多万元买进来的地块,在这些国土干部的帮助下,经过一番精心操作,竟被以700多万元的高价收储(出让给了当地政府)。为感谢翁慧明的多方关照,冯荣兴给他奉上了5万元感谢费。经办案人员查实,翁慧明在担任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0次收受6名企业主所送的钱财共计34万余元。2008年9月25日,翁慧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在反省自己违纪违法根源时,翁慧明说,心理失衡、私欲膨胀是主要原因。在他看来,自己能力水平不比人家差,可人家却很容易就发了财,有一些人上下班都开着宝马、奔驰,自己还哐当哐当骑着自行车,心里常常憋得慌,对一些在业务上需要帮忙的人送来的钱,感觉拿了也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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