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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产业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新发展优势的必然选择;发展文化产业必须重视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力量的作用,必须紧紧抓住"文化体制改革"这个关键环节
历史已经表明,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总是与经济、政治等其他社会领域的变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造旧文化、建设新文化的过程中,浙江文化产业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与此同时,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全省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逐渐地被纳入到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框架之中。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推动浙江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满足浙江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回顾建国60年来浙江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从中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一)1949年-1977年:文化产业的初步发展与"文化事业"模式的形成
新中国成立以后,伴随着经济政治领域的深刻变革,浙江文化领域呈现出了新的气象。省地县相继建立了文化局、处、科等行政机构,以及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群众团体;接管、整顿、改造了旧的"民众教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队)、剧场和剧团,清理队伍,配备骨干,革除了旧社会遗留的陋规,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禁止演映反动、淫秽的戏剧、影片,扶持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人民性、反封建的剧目,使健康的影片、戏剧占领城乡银幕和舞台。
在这一背景下,浙江省文化产业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1949年4月底,全省仅有28个职业剧团、41座剧场、10座电影院、一个电影队。至1957年,浙江已建立电影院27座、电影队216个、电影俱乐部18个,剧团138个,剧场134座;1956年底,全省公开出版发行的报纸共有86种,年印数达7047万份,比1949年增长6.9倍;1960年全年印数上升到2.35亿份;解放前夕,全省仅有两家出版商,仅出版过少量医药、儿童读物和教学书籍,1951年浙江人民出版社诞生,图书品种逐年增加,质量不断提高。浙江的演艺业、广播业等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与此同时,像全国各地一样,从建国初期开始,在改造旧文化、建设新文化的过程中,全省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逐渐地被纳入到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文化事业"框架之中。政府部门既"管文化"也"办文化",文化产品和服务全部或几乎全部以"文化事业"的方式提供,文化服务职能主要由文化事业单位来实现,不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领域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财政支持。
(二)1978年-1998年:"文化事业"模式的初步突破与文化产业的自发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转换、文化市场的逐渐发育,原有 "文化事业"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尤其是受物品价格上涨、人员更新等因素影响,政府大包大揽的财政支出已经难以满足文化机构的正常运转。
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后期,在国家政策鼓励下,全省各地文化事业单位开始纷纷仿效经济领域的做法,不同程度地采取了"经济承包责任制"、"以文养文"、"多业助文"等改革尝试。这些做法,是市场经济对政府"大包大揽"文化事业模式冲击背景下,浙江文化领域摆脱困境的一种自发选择,也是市场化取向改革初期发展文化产业、重构文化发展模式的初步尝试。这些尝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原有不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文化事业"体制的束缚,为那些具有经营性质的国有文化机构面向市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了机遇。据测算,1999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4.0%,总产值已达314.77亿元。
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这一阶段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的"自发性"特征,也相当明显。在1999年以前浙江省还未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有通盘、整体的布局,更未上升到全省文化发展战略的高度而予以定位,更未在理论和实践上明确地把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区分开来,更未采取分类指导、分类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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