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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缺乏导致水缺乏
浙江经验:水权制度市场化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5-04-26 14:39:53)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26日电  电力紧张之后,水资源紧缺又出现。水权和水制度也因此成为学界和政府共同关注的现实话题。

    素有江南水乡之称的浙江省首先遭遇水荒“劫难”,如舟山花巨资搞海水淡化、宁波市用车从农村运水、千岛湖受污染威胁、杭嘉湖水网枯水季节基本没有饮用水源等。水资源紧张会否成为继电力紧张之后的全国性问题,尽管目前还难以定论,但浙江省已经发出“水资源严重短缺,将成为制约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的预警。

    制度缺乏导致水缺乏

    什么原因造成了南方也缺水?一方面工业化尤其是重化工业在南方的加速发展使水资源呈现匮乏趋势。另一方面我们的水利建设几十年来一直注重硬件投入,缺乏制度建设。2004年国家对水利的投资达到330亿元,2005年的投入预计为270亿元,10年的投入就是2、3千亿元。这是非常大的投入。但是投入主要是用在了修堤坝、修水利工程,而忽视了水权、水交易的制度建设。水权制度的缺乏使水利投资产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大量投资获得的水成了一种廉价的浪费。浙江省2/3的农灌渠仍是土渠,灌溉流失率达到60%以上。

    如何解决诸如浙江的水荒问题呢?方法有很多,例如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绿色GDP考核体系等。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的应该是进行水资源的产权制度与水交易制度建设。

    美国有名的哈泼—罗出版公司1983年出版的《公共问题经济学》(中国译为《我们身边的经济学》)—书中有两个主要观点:首先水资源短缺与缺乏产权密切相关。“有关水资源的共同观点是,它是一种正在被滥用的宝贵资源,并且的确,我们正在耗尽水资源。”“水资源问题的威胁将成为1980年代和1990年代的主要问题,在美国的很多地方,水资源不被当作公共财产对待,无人对它给予明晰界定的产权,而且又被拒绝按市场价格收费的市政自来水系统所出售。”第二个观点是水权的价值体现在交易上,就像排污权交易一样。美国为了缓解水荒,早在1922年就开始探索水权交易的制度渠道。例如洛杉矶市为了获得帝国灌区的水,提出投资2亿多美元为灌区的水渠进行水泥防渗,节约下来的水供洛杉矶市使用。

    水权制度要走市场化

    中国也有水权交易成功的例子。2005年1月6日,一股清水从浙江东阳市的横锦水库出发,经过渠道奔向毗邻的另外一个县级市—义乌。至此,备受关注的我国首例水权交易宣告正式交货。早在2000年11月24日,东阳、义乌两市政府经过多轮协商签署用水权转让协议: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亿元购买东阳横锦水库每年4999.9万立方米水的使用权;转让用水权后水库原所有权不变,水库运行、工程维护仍由东阳负责,义乌按当年实际供水量按每立方米0.1元标准支付综合管理费。义乌、东阳两地水权交易的成功标志着我国水权市场的正式诞生。从表面上看,义乌好像把2亿元扔到水里,但从投入产出看,购买1立方米水权才付出4元的代价,而自己建设水库至少要花6亿元,况且本地区内还建不了那么大的水库;东阳转让水权不仅可以得到2亿元的资金,而且每年还有500万元的供水收入,成本每立方米不到1元的水却卖出了每立方米4元的价格。

    通过浙江的经验,关于水权、水交易制度,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水权既包括水的所有权,也包括使用权,所有权包括终级所有权,也包括二级所有权;同时水权还是一个基本的人权范畴,人人拥有健康的水资源是一个基本的人权;应该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水权交易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确立规范的水权交易制度与交易标准;应该建立一个监管水权交易的监督体系。水权交易的规模是比较大的,一般涉及的资金都在上亿元,没有监管是不行的。水利部应当在政府序列中建立相应的部门,以此作为监管主体,监督水权交易方式的规范性、公平性,监督交易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的用途;确立水权交易的正当程序,用程序和透明来确保水权交易的公正;水权交易的种类应该扩大,不应仅仅包括饮用水,还应包括污水处理、雨水再利用等多种用水;政府部门应该拿出一定的资金进行水权制度与交易的经济学研究,为水权交易奠定理论基础。

    (作者系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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